中華信義神學院客座教授 普梅恩老師
德國F.T.H. GIESSEN 神學院宣教學專任老師
馬丁路德什麼時候信耶穌? 對於這個簡單的問題,學者卻提過許多不同的答案。
路德所處的世界跟今天的台灣很不一樣。當時的德國, 由於天主教是國教,所以人人都曾受洗,並且覺得信耶穌基督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在他滿三十歲的頭幾年,路德的信仰有了一種徹底的轉向,讓他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打破當時所熟悉的信仰模式。為了去了解這個信心轉向,我們不是問,路德什麼時候信耶穌?反而要問,對於路德,「信耶穌」到底指的是什麼?
更因為,路德所信的耶穌基督,也就是我們普天下的基督徒們所認識的耶穌基督,所以,藉著更深了解路德之信心轉向,同時會讓我們發現自己信耶穌基督,其中蘊藏有多深刻的意義。
由於教會歷史記載的資料相當豐富,關於早期路德的歷史已是眾所周知;他在22歲的時候,險遭致命的雷擊,當下發誓要成為修道士。他選擇參加以嚴謹著稱的奧古斯丁修會,認真的渡過十幾年敬虔的修道士生活。後來遵守修會的決定,受神學的裝備之後,29歲開始在威登堡大學教授聖經並且牧養當地的居民。這就是路德信心轉向的出發點。
如果我們要了解早期路德其內心的發展,就必須從他所處的宗教世界去了解。其實我們對當時屬靈的情況容易有片面的、負面的印象;像是,人要靠著行為賺得天堂,甚至用贖罪眷買到救恩。 事實上,如此表面、簡化的了解當時的宗教背景,只會讓我們對路德的信心轉向,產生膚淺的理解而已,比如我們可能會認為,路德因為反對這些負面的宗教狀況,就這麼發現神的恩典與信心的重要性。
事實上,年輕的路德在修道院中,已經接觸了真實與敬虔的屬靈生活,與集中於神之恩典的神學。路德在回顧時,感謝他的修道院輔導,奧古斯丁修會的施道比次 (Johann von Staupitz) 給他的屬靈指導與安慰。當我們看到這些影響路德的因素,將更深地理解他信心轉向的內涵。
這些修道士們對神的委身、誠實的愛與渴慕值得佩服,他們常在禱告中尋求屬靈的成長,在牧養中關心人的靈命與心理的需要,在默想中仰望為他們的救贖,而受難與死於十字架的耶穌基督。
就是因為對信仰那麼的認真,他們常會問自己:「我愛神夠深嗎?」「我的愛是誠實的嗎?」 「哪些罪攔阻我對神的愛?」「我的認罪是真誠的嗎?」「我真的恨惡罪或只是怕被處罰?」 我想這些問題,現今每個基督徒也都曾問過自己。在禱告中或在詩歌裡頭我常說:「主啊!我要更愛你!」其實我們都知道自己不夠愛主,但是否能體會「不夠愛」的含意呢?「不夠愛主」就是悖逆十誡的第一誡,就是得罪神。路德因為「不夠愛主」感到徹底的驚駭―但我們呢?年輕的路德與所有誠實的信徒都殷切地問:「神會接納一個像我這樣,對他如此冷淡的人嗎?」
你會怎麼回答呢?也許你會這樣想,雖然的我們的愛那麼微不足道,但是神會以祂的恩典來憐憫我們。祂會因為耶穌的緣故彌補你所缺乏的愛,因為上帝知道你心裡面期望愛祂。―路德過去熟悉的恩典神學就提供這種答案與安慰。
不過,這個安慰真的可以給人得救的確據嗎?不行!人這樣想,事實上離不開以自己為中心的方式。「我心裡真的期盼對神有愛嗎?這個期盼有多大?既然上帝知道我的期盼,那祂一定也知道我心裡對祂的害怕與冷淡!」
教會歷史學者漢姆深刻地闡明路德所學的神學與敬虔精神,強調路德如此徹底的轉向,並非在某個時刻發生了180度的轉變,而是有一個發展歷程,不斷重新確定信仰的焦點。漢姆博士總結了對路德的描述:他是如何在最絕望的黑暗中,找到一條路徑,跨出那個以自己為中心的軌道:「路德急遽地轉向外在,…轉向了基督這外在的義;這個義就像保護人的斗蓬,把罪人遮蓋起來,或像母雞在獵鷹威脅時,保護小雞在自己的翅膀底下。(伯恩特‧漢姆,早期路德―信心的突破,中華信義神學院2017出版,436頁)。
路德不再關注自己敬虔的感情或屬靈的品質,反而聚焦在基督與人之間的關係;當路德宣講懺悔、罪得赦免、得救恩、領受聖靈、重生與成聖等神學主題,是指著耶穌與人之間所發生的相通。主動的是基督,人只是接受,也就是說,以信心接受基督為其所做的。因此,路德講 「信耶穌」,基本上意味著一種關係,而不是指人的意願或美德。信心的力量是關乎上帝的拯救行動,而人的信心有多大或多熱心不再是關鍵問題。因為基督是活著的救主,因此這樣的關係一定是活潑的。
那麼,我們今天能在哪裡找到耶穌基督與祂活潑的拯救行動呢?路德再一次要我們轉向自己的外在,也就是轉向聖經裡面的福音。路德描述聖經所傳遞的福音為基督之行動的道,藉著它,基督把自己賜給人,建立與人的相通。因此信心不可能只是人理性上贊成而已。
同樣的,「因信稱義」的意思是,上帝因人的信心把基督的義算為人的義,不定人的罪而看他為無罪的義人,在路德的著作裡頭,「因信稱義」,不只是一個沒有感情的、法庭的概念而已。「因信稱義」最主要是表達一種關係,就是罪人與充滿愛之三位一體神之間的關係。路德早期的講座與小冊子常用婚姻做罪人與基督藉著信心的密切相通,例如在1520 年寫的《基督徒的自由》小冊子:
然而誰能充分估量這種莊嚴婚姻的意義呢?誰能領悟這種恩典榮耀的富足呢?基督,這富足而敬虔的新郎,取了一位貧乏邪惡的娼妓為妻,將她從她的一切罪惡中救贖出來,而用自己的一切美善裝扮她。這樣,她的罪再也不能滅除她,因為它們都擔在基督身上了,被祂吞滅。她有了自己丈夫---基督的義,能夠自誇為己所有,並且可以面對死亡和地獄,滿有信心地用這公義抵擋她的罪孽,說:「雖然我犯了罪,但我信從的基督卻沒有過犯。祂的一切屬我,我的一切也屬祂」。(基督徒的自由,路德文集1,香港路德會文字部2003出版,496頁)
這種信心的關係,人不可能不改變!信心之轉向釋放一個基督徒,脫離以自己靈命為中心的信仰模式,專注那位在福音裡頭親近罪人的救主。當基督徒的信仰得到這樣的釋放之後,基督徒的行為不再忙於一些,誤以為要達成的屬靈成績。信徒反而向身邊的人敞開,看到他們的需要,服事他們,正如藉著信心與信徒相通的基督一樣。信心並不藐視人的善行,相反的,路德在《基督徒的自由》中強調:
因此,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基督徒不是為自己而活,乃是為基督和鄰人而活,否則他就不是基督徒。他藉信心活在基督裏,藉愛活在鄰舍裏。藉信心他被提升於自己以上,歸於上帝;藉愛他降到自己以下,歸於鄰里。 (基督徒的自由,路德文集1,香港路德會文字不2003出版,513頁)
年輕路德所經歷的信心轉向,挑戰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脫離以自己為中心的思維與行為模式,發現「我信耶穌基督」真正的意義與帶來的釋放!
編按:1517年馬丁路德發動宗教改革,至2017年正好500週年,中華信義神學院特與國度復興報合作,刊登[宗教改革500年紀念專題],共計8篇。